今年以来,我省财政运行保持良好态势。记者从省财政厅了解到,1月—4月,全省财政总收入累计完成1167.6亿元,较上年同期增收123.1亿元,增长11.8%。
省财政厅国库处分析,地方收入完成较好是全省财政总收入实现平稳增长的主要原因。1月—4月,全省地方财政收入完成741亿元,较上年同期增收130.4亿元,增长21.4%,完成年度预算的38.5%。
从收入增幅看,全省16个市有12个市财政收入增幅超过10%,居前三位的分别是宿州、亳州、池州。从收入规模看,有9个市财政总收入突破50亿元,居前三位的分别是合肥、芜湖、马鞍山,财政收入依次为254.7亿元、132.6亿元、79.7亿元。